GB4806食品接觸材料檢測要求有哪些?針對食品接觸材料各國都要求必須進行檢測,出具合格的檢測報告方可上市銷售。我國食品接觸材料需滿足GB4806食品接觸材料檢測要求,其大致內容如下:
1、原材料及成品檢測:
材質:搪瓷、陶瓷、玻璃、塑膠、金屬、紙和紙板、涂料、橡膠等
餐具:刀叉、碗、筷、勺、杯、碟等
廚具:儲藏用具、洗滌用具、調理用具、烹調用具等
食品包裝容器:紙容器、金屬容器、玻璃容器、塑膠容器、塑膠包裝袋/膜等
廚房家電:煤氣灶、油煙機、烤箱、微波爐、消毒柜、洗碗機、榨汁機、攪拌機、咖啡機、電水壺、電飯煲、電磁爐等
兒童用品:嬰兒奶瓶、奶嘴、嬰兒用飲水杯等
消毒餐(飲)具等
2、檢測項目:
常規項目:感官要求、總遷移量、高錳酸鉀消耗量、重金屬(以Pb計)等
特殊遷移項目:鉛(Pb)、鎘(Cd)、鉻(Cr)、鎳(Ni)、砷(As)、銻(Sb)、鋅(Zn)等重金屬遷移;甲醛、酚、芳香胺、氯乙烯、偏二氯乙烯、苯乙烯、已內酰胺、雙酚A、塑化劑(鄰苯二甲酸酯:DEHP、DINP、DNOP、DBP、DMP、DEP)、2,6-二叔丁基對甲苯酚、2,2-亞甲基雙-(4-甲基-6-叔丁基苯酚)等的遷移量/殘留量
微生物指標:大腸菌群、致病菌(志賀氏菌、沙門氏菌、金黃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鏈球菌)、霉菌等
其他項目:熒光物質、脫色試驗、干燥失重、灼燒殘渣、正己烷提取物、N-亞硝胺和N-亞硝胺可生成物釋放量、揮發性物質(質量分數)等
3、添加劑符合性評價:
根據GB 9685-2016、GB 2760和衛計委相關公告確認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劑是否為許用物質;確認添加劑的授權情況,包括至大使用量、特定元素遷移限量SML、至大殘留量QM和特定元素總量遷移限量SML(T)及其他使用限值;在SML和SML(T)均無限量要求的情況下,添加劑的遷移量不超過60mg/kg;代為編制符合性聲明;食品相關產品新品種申報等。
4、產品標識核查
根據GB 4806.1-2016《食品安全標準 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產品應提供充分的產品信息,包括標簽、說明書等標識內容和產品合格證明,以保證有住夠的信息對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進行安全評估;
標識內容應包括產品名稱、材質、對相關法規及標準的符合性聲明,生產者和(或)經營者的名稱、地址和聯系方式,生產日期和保質期(適用時)等內容;
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的終產品還應標注“食品接觸用”、“食品包裝用”或類似用于,或加印,加貼調羹筷子標志,有明確食品接觸用途的產品除外;
有特殊使用要求的產品應注意注明使用方法、注意事項、用途、使用環境、使用溫度等。對于相關標準明確規定的適用條件或超出使用條件將產生較高食品安全風險的產品,應以特色或醒目的方式說明其使用條件。
根據GB4806標準要求,我國食品接觸包裝材料檢測需要根據法規要求嚴格做好檢測工作,食品接觸材料檢測機構深圳中安檢驗機構,嚴格按照標準要求辦理檢測報告。